所謂”羅曼式(Romanic)風格”,又譯作羅馬風建築、羅馬式建築、似羅馬建築等。指的就是歐洲從卡洛琳王朝後期的9世紀到12世紀左右的建築風格。羅曼式,實際上就是羅馬人的風格,為了與羅馬時代的建築風格區分,我們將中世紀模仿羅馬時代的建築風格稱之為羅曼式風格。代表作始於十一世紀的米蘭,承襲初期基督教建築,採用古羅馬建築的一些傳統做法如半圓拱、十字拱等,有時也用簡化的古典柱式和細部裝飾。然後在西歐各地傳開。
羅曼式建築風格多見於法國、英國、義大利和西班牙等地的建築上,建材上雖多因地制宜,但功能都為教堂寺院修道院等宗教服務。標準典型為厚重、結實、方形而矮胖。從建築藝術角度上,羅曼式風格正處於一個摸索階段上,因此這一時代留下的各種建築,儘管在細節上有一些相仿的特徵,但很少有完全雷同的。
羅曼式建築的典型特徵:
l 牆體巨大而厚實,牆面用連列小券
l 門宙洞口用同心多層小圓券,以減少沉重感。
l 出於向聖像、聖物膜拜的需要,在東端增設若干小禮拜室,平面形式漸趨複雜。
l 西面有一、二座鐘樓,有時拉丁十字交點和橫廳上也有鐘樓。
l 中廳大小柱有韻律地交替佈置。窗口窄小,在較大的內部空間造成陰暗神秘氣氛。樸素中廳與華麗聖壇形成對比,中廳與側廊較大的空間變化打破了古典建築的均衡感。
l 羅曼式教堂大門,裝潢非常考究,大門都採用拱門形式,通常用石頭做材料,在石門上鑿出一個拱卷,一個套一個拱卷由表入裡,一個比一個小,最裡層是木製大門。
隨著羅曼式建築的發展,中廳愈來愈高。為減少和平衡高聳的中廳上拱腳的椎力,並使拱頂適應於不同尺寸和形式的平面,後來創造出了哥德式建築。羅曼建築作為一種過渡形式,它的貢獻不僅在於把沉重的結構與垂直上升的動勢結合起來,而且在於它在建築史上第一次成功地把高塔組織到建築的完整構圖之中。羅曼式建築的著名實例有:義大利比薩主教堂建築群、德國沃爾姆斯主教堂等。
德國的沃爾姆斯大教堂是典型的羅曼式建築,建造于12世紀。
義大利比薩主教堂建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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