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藝術(Installation Art)是一種興起於1970年代的西方當代藝術類型。混合各種媒材,在某個特定的環境中創造發自內心深處或概念性的經驗。


許多人追溯裝置藝術的根源到較早期的如馬塞爾·杜象(Marcel Duchamp 1887728日-1968102日)這些藝術家,他們使用現成的物件而非傳統上要求手工技巧的雕塑來創作。


裝置藝術藝術家在特定的時空環境裡,將人類日常生活中的已消費或未消費過的物質文化實體、進行藝術性地有效選擇、利用、改造、組合,以令其演繹出新的展示個體或群體豐富的精神文化意蘊的藝術形態。簡單地講,裝置藝術,就是“場地+材料+情感”的綜合展示藝術。


裝置藝術的發展如同其它藝術發展的景況一樣,都是受當下多種單一與複合的觀念所左右的,也受其自身發展經驗的積累所促動。裝置藝術日漸在內容關注、題材選擇、文化指向、藝術到位、價值定位、情感流向、操作方法等方面,都呈現出多元繁複的狀態。但從其總體來看,裝置藝術的固有特徵並沒有朝令夕改。


短短幾十年中,裝置藝術已經成為當代藝術中的時髦,許多畫家、雕塑家都給自己新添了“裝置藝術家”的頭銜。在西方已經有專門的裝置藝術美術館,例如英國倫敦的裝置藝術博物館,美國三藩市的卡帕街裝置藝術中心,由1983年的一棟樓發展到2000年的四棟樓。紐約新興的當代藝術中心,幾乎就是一個裝置藝術展覽館,在它的庭院中,修築了露天裝置藝術的專用隔間。美術院校也開始開設裝置藝術課程。在英國,哈德斯費爾得大學已經設有專門的裝置藝術學士學位。在西方當代美術館的展覽中,裝置藝術也佔據了相當重要的位置。以美國聖地牙哥當代藝術博物館為例,在1969年至1996年期間,就舉辦了67次裝置藝術展覽。近年在美國美術院校畢業的碩士生很多人都成了裝置藝術家。


裝置藝術似乎滿足了繁忙的當代人的生理需要和心理平衡。由於裝置藝術中眾多的藝術門類,以及眾多實物的非邏輯,非再現的陳列,它們之間的張力構成了無窮大的觀念的“排列組合”關係。同時,裝置藝術還充分反映變化中的世界,因為裝置藝術中靜止的物品並不是絕對靜止的,它們所存在的空間環境和社會處於永恆的運動中,因此它們本身的意義也在不斷變化。


在展覽和收藏方面,裝置藝術藐視美術博物館的權威。很多裝置藝術最初都是在“非正式”的展覽場所,即不是博物館也不是畫廊的地方展出。例如三藩市的卡帕街裝置藝術中心就是由分散的一棟棟經過翻修的民房組成。在西方,博物館的藝術基本上是中產階級的藝術。沒有受過高等教育的廣大勞動階層,去美術館畫廊的微乎其微。由於裝置藝術把展覽的場所搬到室外,移進翻修過的民居、廢棄的廠房、簡陋的倉庫,以“平民化”的面目出現,實際上具有藝術普及的意味,把藝術帶給那些幾乎不進畫廊、美術博物館的勞動人民。同時,裝置藝術還反對美術博物館用象牙之塔把藝術與生活隔離。它不僅“平民化”,還直接進入生活。


 裝置藝術的特徵


n   裝置藝術首先是一個能使觀眾置身其中的、三度空間的“環境”,這種“環境”包括室內和室外,但主要是室內。


n   裝置藝術是藝術家根據特定展覽地點的室內外的地點、空間特地設計和創作的藝術整體。


n   就像在一個電影場裡不能同時放映兩部電影一樣,裝置的整體性要求相應獨立的空間,在視覺、聽覺等方面,不受其它作品的影響和幹擾。


n   觀眾介入和參與是裝置藝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裝置藝術是人們生活經驗的延伸。


n   裝置藝術創造的環境,是用來包容觀眾、促使甚至迫使觀眾在界定的空間內由被動觀賞轉換成主動感受,這種感受要求觀眾除了積極思維和肢體介入外,還要使用它所有的感官:包括視覺、聽覺、觸覺、嗅覺,甚至味覺。


n   裝置藝術不受藝術門類的限制,它自由地綜合使用繪畫、雕塑、建築、音樂、戲劇、詩歌、散文、電影、電視、錄音、錄影、攝影等任何能夠使用的手段。可以說裝置藝術是一種開放的藝術手段。


n   為了啟動觀眾,有時是為了擾亂觀眾的習慣性思維,那些刺激感官的因素往往經過誇張、強化或異化。


n   一般說來,裝置藝術供短期展覽,不是供收藏的藝術。


n   裝置藝術是可變的藝術。藝術家既可以在展覽期間改變組合,也可在異地展覽時,增減或重新組合。


自然,裝置藝術本身也在變化,例如,當代裝置藝術不再是對傳統的博物館展覽的一種反叛,相反,已經成為博物館的寵兒。最初以反對博物館永久收藏為其宗旨的“環境藝術”(也就是裝置藝術),也被“招安”,進入博物館的永久收藏藏品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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